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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经营刑责:探析涉案行为及法律适用

发布日期:2023-06-14 04:01:01 浏览次数:

摘要:

危废经营刑责是现代环保工作中的重要一页,本文基于此主题,分析危废经营刑责的涉案行为及法律适用。文章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危废的产生与性质;危废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危废经营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危废经营刑责案例分析。本文旨在通过对危废经营刑责的深入探讨,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促进危废处理规范化。

正文:

一、危废的产生与性质

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或者环境具有较高危害性的固体、液体、气体或其容器。危废的产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废物的产生阶段,然后是废物的处理阶段。危废的产生与制造工业和生活垃圾的数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危废的危害性非常大,生产者需要对其进行妥善的处置,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持续的破坏。

二、危废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

危废经营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危废的非法转移、非法倾倒、违规处理等。非法转移是指将已产生的废物以非法手段运输到无环保管理资质的企业处置的行为。非法倾倒指将已产生的废物随意倾倒到土地、水、大气等环境中造成的污染。违规处理包括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未按照规定处置废物、将危废通用于生产、违规出售等行为。

三、危废经营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

根据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危废经营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如下:

1、非法转移行为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非法运输固体废物”的规定进行处理;

2、非法倾倒行为将依据《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污染土壤、水体、大气”的规定进行处理;

3、违规处理行为中的违规出售将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4、危废通用于生产行为将依据《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对环境造成严重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规定进行处理;

5、未按规定处置废物行为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四、危废经营刑责案例分析

实践证明,危废经营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将严重威胁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下是一些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

1、德州长江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倾倒污染案

德州长江化工有限公司倾倒有毒有害废物共311次,共计倾倒5,242吨,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根据法院裁定,该公司被罚款200万元人民币,并被吊销其环保许可证。

2、广东省顺德区污水处理厂危废非法倾倒案

该案发生于2015年,多名涉案人员租用车辆将110吨危废泵入附近河道,污染了当地水源。根据法院裁定,该团伙被判处有期徒刑。

3、江苏省丽水化工集团违规危废处理案

该企业使用未经许可的非法处置场地对固体危废进行处理,多次违法倾倒有毒有害废物。根据法院裁定,该企业被罚款并承担环境修复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

结论:

本文深入探讨危废经营刑责的涉案行为及法律适用,旨在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促进危废处理规范化。在日益增多的危废经营行业中,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规范化程度,减少违法活动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同时,我们也需要支持危废行业技术领先企业,巴洛仕集团专注危废减量化,化工危废现场减量,污泥危废减量化,固废资源化利用,危废回收利用,残留化学品处理,化工厂拆除回收,推广危险废物减量化专业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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